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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玉环市坎门中学迁建工程(一期)建设场地和配套道路平整项目(监理)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A******************2)
公告开始时间:****-**-** 公告结束时间:****-**-**
本 玉环市坎门中学迁建工程(一期)建设场地和配套道路平整项目(监理)(A******************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1】玉环市坎门中学迁建工程(一期)建设场地和配套道路平整项目(监理)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玉环市坎门中学迁建工程(一期)建设场地和配套道路平整项目(监理)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 |
---|---|---|---|---|
1 | 中新凯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0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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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候选人 | 中新凯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张敏 | 无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企业资质 |
---|---|---|
第1候选人 | 中新凯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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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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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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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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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部门: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其他公示内容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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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玉环市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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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玉环市海提路与解放南路交叉口西**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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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颜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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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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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belander@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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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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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玉环市玉城街道玉兴西路**号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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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任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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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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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玉环市渔港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监 督 部 门: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