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城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文化路北段(气象台路—加油站)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舟山市定海区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定海城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文化路北段(气象台路—加油站)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于****年4月3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海区分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浙江华朝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虞华峰,投标报价:********.**元,工期:**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舟山航宇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欧阳超军,投标报价:********.**元,工期:**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新景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虎浩,投标报价:********.**元,工期:**0日历天。
评标纪要:
在资格审查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发现:
华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评标委员会审核并实施询标程序,投标人逾期未回复。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条款及**.5 否决投标的情形第 1 条第(1)款资格审查内容第③项规定,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通过,否决其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评审。
在商务标第一部分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发现:
1.舟山超润建设有限公司拟派项目班子人员中的施工员周晨未提供****年**月的社保证明。评标委员会审核并实施询标程序,投标人逾期未回复。根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条款及**.5否决投标的情形第1条第(2)款商务标第一部分评审内容第⑥项规定,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商务标第一部分不通过,否决其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评审。
2.浙江嵊泗景翔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金晓刚兼任拟派项目经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不得兼任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经过询标程序,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商务标第一部分不通过,否决其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评审。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年4月4日始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异议)应当符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招标人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7。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蒋榕,联系电话:****-******9。
行政监督部门:区住建局,联系电话: ****-******9 。
区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联系电话: ****-******3。
招标人:舟山市定海区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