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3-********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执行中心高质量保安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执行中心高质量保安服务 | ******9.**元 | 上海新世纪房产服务有限公司 | 浦东南路**0号8楼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执行中心高质量保安服务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执行中心高质量保安服务 | 保安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保安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年1月1日至****年**月**日 | 保安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伟方,薄芳芳,王志祥,张凌云,吕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招标文件约定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7.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上海新世纪房产服务有限公司对项目理解清晰,整体服务方案较详细且针对性较强,有较详细的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服务承诺与项目需求较吻合。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专家小组打分及评审,上海新世纪房产服务有限公司得分最高,推荐为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2。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公告有效期一个工作日。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有效期截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0号**楼,邮编:******,联系人:戴小军电话:**1-********,传真:**1-********)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虹桥路****号
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0号**楼
联系方式:**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戴小军
电 话: **1-********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