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城区新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宏轩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街道(黎明新村四期A区)1栋列柏路**2、列柏路**4号 | 1,**5,**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宏轩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清扫服务 | 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新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 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新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面积约**.3万㎡,公厕3座 | 按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 | 按照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 | 1,**5,**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喻小峰、吴志盛、白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和合理利润原则收取,参照****年**月**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7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5元整(大写:壹万柒仟陆佰伍拾伍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对公转账或现金支付。
收款单位:德阳市嘉信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彩泉支行
银行账号:****************
银行行号:************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广汉市深圳路东一段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德阳市嘉信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阳市岷江西路一段**7号
联系方式:****-******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吉先生
电话:****-******7
德阳市嘉信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