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郎溪县郎步街道办事处 |
地址:郎溪县郎步街道郎步路6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瀚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郎溪县义乌商贸城B座**2号 | |
项目名称 | 郎步街道西郊村****年田园综合体(智慧农业产学研)到村产业项目EPC |
项目编号 | LXX-GC-GK-******1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省郎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兢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学后南路步行街东四幢**2室、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算力运营调度中心2号楼**7-**** 号房 | |
投标报价:******6.**元 | |
工期:**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郑长洲(施工负责人)、邢俊伟(设计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皖************、**********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乙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施工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荣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永忠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郎溪县建平镇郎涛路**6号、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康定炉城镇东方阿尔卑斯情歌风情小镇二期3幢2单元X2-**-3号 | |
投标报价:******6.**元 | |
工期:**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鲍华青(施工负责人)、周玲(设计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皖************、**********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施工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华正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城乡设计发展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郎川大道南侧福海花园** 幢**0-**1号、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机电产业园北三路8号办公楼一楼 | |
投标报价:******4.**元 | |
工期:**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许代莹(施工负责人)、丁俊华(设计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皖************、**********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施工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 安徽永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截止日期为****年3月**日,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 安徽步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因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初步审查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施工,联系电话:**********0,招标代理联系人:傅工,联系电话:**********8。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线 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 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 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