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TCZX-******SZ-********1
一、招标概况
<通城县城郊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一期(石泉村、新塔社区、城北下畈村)建设项目>于 <****年**月**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年**月**日>在 <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3室>开标,并于 <****年**月**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通城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1名 | 第1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辉阳集团有限公司> | <通城城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洪湖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3%> | <**.5%> | <**.8%> | |
质量(如有) | <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 <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 <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0> | <6 个月( **0 日历天)> | <6个月( **0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戈迪> | <彭小丽> | <陈邦华>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 <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 <鄂****************> | <鄂****************> | <鄂****************>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通城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隽水镇解放东路**号(自主申报)>
联系人:<胡宜智>
电话:<**********0>
2、代理机构:<湖北隽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隽水镇白沙新区1号>
联系人:<卢工、瞿工>
电话:<****-******1>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机构:<通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通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通城县湘汉路**6号>
电话(传真):<****-******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隽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