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安州区利用亚洲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采购有机无机复混肥料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寇焱贝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三段2号1栋1单元**层9号 | **1,**2.**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寇焱贝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1 |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 安州区利用亚洲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采购有机无机复混肥料采购 | 三体牌 | ①产品剂型:颗粒状; ②计量包装:**kg/袋; ③供应商提供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料须符合《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T****7-****)及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中Ⅱ型技术指标的相关标准。 ④总养分含量N+P2O5+K2O≥**:5:5≥**%。 | **4(吨) | 2,**8.** | **1,**2.**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文宇、刘冬梅、马双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号)第十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号)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2、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1.5%计取,不足****元按****元计取。3、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监督机构: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白鹤路2号附1号
联系方式:**********7(工作时间)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成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芙京路**号门面房1栋3单元2楼
联系方式:****-******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瞿漫茜
电话:****-******6
四川成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