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镇兵坑生态光伏电站一期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X-CG-TP-******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沙镇兵坑生态光伏电站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年3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本项目因原成交供应商“中合智腾建设有限公司”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位候选人“奕旭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1、原成交信息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奕旭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滑县赵营乡人民路**号
成交金额:壹佰零伍万捌仟肆佰元整(******0.**元)
评审报价:壹佰零伍万捌仟肆佰元整(******0.**元)
2、原主要标的信息更正为:
工程类 |
名称:金沙镇兵坑生态光伏电站一期 施工范围:金沙镇兵坑生态光伏电站一期在金沙镇兵坑村蒙山建设**0千瓦光伏电站1座,电站主要包含单晶硅太阳能组件**0块,光伏逆变器1台,光伏电缆****米,搭配变压器、计量箱、配电箱各1台(包含光伏电站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硬化道路约**6平方米,安装钢板杆4根和水泥杆8根等建设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采购文件。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栗瑾 执业证书信息:机电工程 等级:二级证书编号:豫************ |
3、原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更正为: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人民币****7.**元。
更正日期:****年3月**日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安徽人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华阳镇望徽路5号四楼,联系电话:****-******9;绩溪县金沙镇金沙村前街1号,联系电话:****-******8。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地 址:绩溪县金沙镇金沙村前街1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人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望徽路5号四楼
联系方式:****-******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工
电 话:****-******9
六、附件
1、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pdf
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