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
合同编号:E**********************
新疆万伟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年**月**日 所递交的拜城县米吉克乡亚曼苏村****年村组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标段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
中标价:******9.2元。大写:贰佰陆拾玖万柒仟零柒拾玖元贰角
工期:**2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合格 标准。
项目经理:刘淑芳,证书编号:新************
项目总工:刘伟建,证书编号:********4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拜城县交通运输局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拜城县交通运输局(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中创金建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吴群有 (签章) 法定代表人:王敦伟 (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