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金川县****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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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三路1号3-1号 | **5,**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精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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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农业农村环境治理服务 | 金川县****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采购 | 在金川县勒乌镇八步里村、马奈镇马奈村、卡撒乡巴拉塘村、阿科里乡阿科里村、 卡拉脚乡玛目都村、俄热乡英布汝村、沙耳乡克尔玛村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服务包括村民**** 户****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1.新建**0m3三格式化粪池4座,**m3三格式化粪池3座,**m3 三格式化粪池1座,****套单户三格式化粪池;2.新建污水管道****0m,其中主管****m,支管5 **0m,入户管****0m。本项目服务内容为以上建设内容涉及的设计工作及后续相关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等。 |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设计成果及深度应达到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采购文件要求,对所编制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3、供应商在工程设计中应当采用合同约定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规定的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 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5号)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要 求组织验收。验收应以采购合同、采购及其补充文件、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为验收的主要依据。 | **5,**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光莲、蒋红、蒋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生态环境局
地址:金川县勒乌镇双柏树办公区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君佳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号环球广场**楼**号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8-********
四川君佳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