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平乐县青龙乡平西村委大岭脚****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 | |||||||
招标人 | 平乐县青龙乡人民政府 | |||||||||
建设单位 | 平乐县青龙乡人民政府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1)新建1座公共厕所、 1项太阳屋顶;立面改造沿村主要道路两侧的1项建筑,拆除 3座建筑;加建1层自然村活动室。(2)新建沥青道路**0平方米,加铺沥青道路****平方米;改造村主道**0米、防 护栏杆**0米、滨水护栏**米;新建两处广场共**1.2平方米; 改造沿村主小道水渠**0米、村内巷道水渠**0米、下沉水渠 广场**6平方米、毛石垒墙树池**0米、垒石坐凳**2米、竹 篱笆装饰**0米;同时还改造鱼塘护岸、水景步道,建设交通 标志标线。(3)新建1项村名景石,装饰**个文化景墙、** 个文化宣传栏;翻新沿村围墙**0米、毛石矮墙**米,加铺 沥青广场****平方米;改造篮球场**8平方米,购置1套篮 球架、2组成品石桌石凳、2台乒乓球台、6组健身器械;新建 6组垃圾收集站。(4)绿化景观**3平方米,种植水生植物****平方米,埋设道路一侧波纹管**0米,清杂绿化****平方米,清淤水沟**0米。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开标地点 | 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拟中标人 | 桂林鑫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鑫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总报价 | ******0.**元 | |||||||||
工期 | **0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钟永良(注册编号:桂************ ;身份证号:******************)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周瀟彬(证书编号:桂建安C3(****)******4;身份证号:******************)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企业业绩:无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0 分计。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富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报价 | ******8.**元 | |||||||||
工期 | **0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吴达信(注册编号:桂************ ;身份证号:****************3X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罗斌(证书编号:桂建安C3(****)******0;身份证号:******************)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企业业绩:无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0 分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锦祥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总报价 | ******0.**元 | |||||||||
工期 | **0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黎梓海(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昌奎(证书编号:桂建安C3(****)******1;身份证号:******************)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企业业绩:无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0 分计。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平乐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6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