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壶镇镇城区管网修建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华强路北延伸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序号:缙招标JS****-**
招标单位: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年3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好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江敏杰、****-******9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4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要求 | 工 期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1 | 浙江浙丽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牵头人)、中环城乡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成员方) | ********.** |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 **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包含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图纸并提交发包人审核。 | 许烨强 |
2 | 缙云城投大成基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成员方) | ********.** | 施慧敏 | ||
3 | 浙江中立建设有限公司(牵头人)、中科瑞城设计有限公司(成员方) | ********.** | 林石青 | ||
4 | 平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锦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员方) | ********.** | 凡洲雄 |
公示时间:****年3 月** 日至**** 年3 月**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号、(****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3 。
公示单位: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备案部门单位: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年3 月** 日 **** 年3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