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PCGD**C**0FG**9F(招标文件编号:GPCGD**C**0FG**9F)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鲜康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西湖村西湖西街**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0
供应商名称:广东惠丰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谢边第一工业区土名“四段”原爽健厂2号仓(住所申报)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广东鲜康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包1) | 1.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3号;2.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号金融大厦附楼; | 所供的食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所供的物品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按时按质配送到指定地点。 | ****年4月1日至****年3月**日 | 所供食品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食品材料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广东惠丰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包2) | 1.广州市南沙区金隆路**号。2.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环镇西路**号;3.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吉祥东路3号;4.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新兴路**号;5.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新兴路**号。 | 所供的食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所供的物品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按时按质配送到指定地点。 | ****年4月1日至****年3月**日 | 所供食品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食品材料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9随机抽取专家名单:莫美华、肖军辉(民主推荐为评标委员会主任)、陈海槟、张正梁、徐蕾、梁玉媚采购人代表名单:宋向荣(采购人代表)、傅奕栋(采购人代表)、林田毅(采购人代表)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http://gpcgd.gd.gov.cn/ywdt/tzgg/content/post_******6.html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包1: 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 ||||||||||||||||||||||||||||||||||||||||||||||||||||||||||||||||||||||||||||||||||||||||||||||||||||||||||||||||||||||||||||||||||||||||||||||||||||||||||||||||||||||||||||||||||||||||||||||||
包2: 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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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3号
联系方式:**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5/********(邮箱:sczx3@gd.gov.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燕
电 话: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