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年干警食堂物资采购(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西昌新纪元洪贸食品有限公司 | 西昌市长安西路西郊乡长安村七组1号 | **1,**7.**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西昌新纪元洪贸食品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批发服务 | ****年干警食堂物资采购 | 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响应文件执行。 | 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响应文件执行。 | ****年度。 | 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响应文件执行。 | **1,**7.**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严想、邓莉、彭明凯(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按预算金额的1.5%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四川省财政监督电话:**8-********、**8-********、**8-********。
2.政采贷: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正式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附件“川财采【****】**3号”)。
3.供应商联系方式:********9@qq.com。
4.本项目第一成交候选人下浮率为7%,第二成交候选人下浮率为**%,第三成交候选人下浮率为6.8%;合同期限内,每月实际结算(执行)价格=市场基准价×(1-成交下浮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西昌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西昌市长安街道小庙村4组
联系方式:****-******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三岔口南路**0号三楼
联系方式:****-******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9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