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交通事故法医学司法鉴定服务、车辆安全技术鉴定服务(三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民生司法鉴定所(联合体成员:四川基因格司法鉴定中心) | 绵阳市红星街**号 | 1,**0,**0.**元 |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华大科技司法鉴定所 | 成都市迎宾大道兴盛西路2号3幢C座**1室 | 1,**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交通事故法医学司法鉴定服务):
服务类(四川民生司法鉴定所,联合体成员:四川基因格司法鉴定中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服务 | 交通事故法医学司法鉴定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服务期为叁年,合同壹年壹签,所报价格为服务1年(**5日)单价,每年考核服务质量合格后,方能续签下年合同。 | 详见磋商文件 | 1,**0,**0.** |
合同包2(车辆安全技术鉴定服务):
服务类(四川华大科技司法鉴定所)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2-1 | 其他服务 | 车辆安全技术鉴定服务 | 1.1服务清单 类别 序号 鉴定项目 单位 单项限价 (元) 备注 (一)交通工具安全性能检 测 1 摩托车、电动车(二轮、三轮) 辆 **0 对车辆安全性能是否符合相关现行技术标准进行的检验 2 9座以下的小型客车,轿车,小型货车(总质量 ≤****kg),大中型货车 (总质量≥****kg),大型客车等车辆。 辆 **** 3 车辆拆检加收费用 项 **0 鉴定过程中对确需拆检的车辆应当拆 检 (二)痕迹鉴定 4 地面痕迹、轮胎痕迹鉴定等 辆 **** 明确地面、建筑物、衣着物等物体上轮胎痕迹与事故的成因或因果关系的检 验。 5 车体痕迹鉴定(包括整体分离、唯一性) 辆 **** 事故车辆之间、车辆与事故环境物体之间接触痕迹比对;车体部件与现场遗留物之间关系的整体分离痕迹检验;车辆发动机、车架号、车身是否唯一性的检验鉴 定。肇事逃逸案件中事故车辆之间的残留漆片比对。 6 碰撞形态分析 辆 **** 还原交通参与各方的碰撞方式、过程 的检验 (三)成因鉴定(再现) 7 车辆行驶速度 例 **** 鉴定交通事故中车辆的速度 8 交通事故过程重现分析 例 **** 分析事故发生的具体过程的检验鉴定 9 交通事故涉案者行为方式鉴定 例 **** 事故参与者交通方式、驾乘关系、事发时所处状态等的 检验鉴定,包括车辆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确定行人在事故发生当时的通行状态鉴定。 (四)属性鉴定 ** 交通工具属性 辆 **0 事故车辆种类属性的检验鉴定 1.2服务要求 为了实现项目的送检需求,成交供应商应提供7×**小时服务,如遇重大复杂案件或者案件需要,接采购人通知须在2小时内响应并到达指定地点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鉴定,响应过程中产生的服务费,油费,过路费,出庭质证费等所有费用,包括及可能存在的未知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服务期限及地点 : 2.1服务期:服务期为叁年,合同壹年壹签,所报价格为服务1年(**5日)单价,每年考核服务质量合格后,方能续签下年合同。 1.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1.2服务要求 为了实现项目的送检需求,成交供应商应提供7×**小时服务,如遇重大复杂案件或者案件需要,接采购人通知须在2小时内响应并到达指定地点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鉴定,响应过程中产生的服务费,油费,过路费,出庭质证费等所有费用,包括及可能存在的未知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服务期限及地点 : 2.1服务期:服务期为叁年,合同壹年壹签,所报价格为服务1年(**5日)单价,每年考核服务质量合格后,方能续签下年合同。 1.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 | 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5号)以及《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号)文件规定进行验收 | 1,**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康克勇、段利君、罗西(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费用按照发改价格[****]**9文件执行,实行市场调节价,不足****元按****元收取,由各包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监督机构:绵阳市财政局
联系人:邓雪
联系电话:****-******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绵阳市经开区机场东路**6号
联系方式:**********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兴凯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绵阳涪城区御中路**号毅德商贸城B区上层**栋**号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鑫燕
电话:**********8
四川兴凯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