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东区口腔科开诊设备购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XSZLA-********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东区口腔科开诊设备购置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八横八纵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大禹路与经五路交叉口经商商贸城E区商业AQ**2室
成交金额:伍拾壹万捌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大视野CBCT、口腔微距摄影装置、口内X射线、超声骨刀、超声喷砂牙周治疗仪等; 品牌:XJL、JIUZONG、JIUZONG、XJL、XJL等; 规格型号:DSYCTDZ、WJSXDZ、SXXDZ、CSGDZDZ、PSYZDZ等; 数量:1台、1台、1台、1台、1台等; 单价:******.**元/台、******.**元/台、****8.**元/台、****.**元/台、****1.**元/台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道龙、孟林树、洪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万佛路文汇大厦**楼****室,联系电话:****-******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六安市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1#商业楼西楼)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六安市皋城西路**号
联系方式:****-******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万佛路文汇大厦**楼****室
联系方式:****-******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工
电话:****-******6
十、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二轮报价单。
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