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8线K**1+**0~K**3+**0段灾害防治工程”
复评的通知
致:各投标人
G**8线K**1+**0~K**3+**0段灾害防治工程于****年3月7日**:**时在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华丰中学校园内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依法举行招投标活动,并于****年3月8日发布“G**8线K**1+**0~K**3+**0段灾害防治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在发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后,发现评审专家评审的部分数据存在争议。经招标人初步复核,并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于****年3月**日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暂停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通知。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和《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闽政办〔****〕**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向行政监督部门请示后,决定重新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本项目进行重新复核,重新评审时间为:****年3月**日9:**时,评审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华丰中学校园内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请各投标人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招标人: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华安分中心
招标代理: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