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排水管网整治(一期工程)——春水路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一、招标人名称: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浦银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三、招标项目名称:县城排水管网整治(一期工程)——春水路工程
四、招标项目编号:A**********************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七、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2月7日
八、开标日期:****年3月7日
九、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苍南县建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原野建设有限公司 | 杞梓林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浙江兴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质量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工期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企业资质及证书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D********8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D********7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D********7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D********7 |
投标报价(元) | ******** | ******** | ******** | ******** |
项目负责人 | 李柏青 | 张义木 | 王铁林 | 谢李中 |
项目负责人资质及证书编号 | 市政公园工程一级建造师 浙****************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浙**************** | 市政关于工程一级建造师 浙****************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浙**************** |
十、中标候选人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项目名称 | 所示项目规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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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中标候选人获奖:
获奖证明对象 | 获奖项目名称 | 所示项目规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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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存在原因 | 不符合评标办法的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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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评标情况:/
十四、公示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年3月8日始三日(遇节假日则顺延至假后第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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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拒绝自行纠正或无法自行纠正的,可按《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明确的请求;(5)必要的证明材料。法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投诉人本人签字。
招标人: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 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部门: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固定电话:****-********
十六、未中标的投标人名单:
浙江新禾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恒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建投浙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实强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兆博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一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
浙江浦银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