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监所文化标识标牌设施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宁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川音六巷**号 | 1,**0,**6.**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成都宁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其他货物 | 监所文化标识标牌设施 | 宁智 | (0.5*2+0.4*2)*3.8m;8.8*1.**m等 | 1(批) | 1,**0,**6.** | 1,**0,**6.**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廖国玉(采购人代表)、曾成祥、高龙水、谭思思、曹向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约定收费金额:****6元(大写:壹万贰仟陆佰伍拾陆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1]。2.预算金额:******0元,最高限价:******0元。3.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8-********,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9号金融服务中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金都街**7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科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蓉香路**号附**1号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女士
电话:**8-********
四川科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