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就“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0MW机组)工程输煤廊道除尘器采购”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公开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招标人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0MW机组)工程输煤廊道除尘器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XBDLSJY-HW-YGM-PG-****-**8 三、招标项目内容: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0MW机组)工程输煤廊道除尘器采购 四、评审信息 1.开标时间:****-9-** **:**:** 五、成交信息 第1中标候选人:江苏江平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六、公示期 ****年**月4日至****年**月7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按下述要求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地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楼法务办公室。 七、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有效线索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7.提起异议的日期。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接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其他公示内容 1.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管部门处理。 2.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公示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法律部,监督电话**9-********。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郝备战 **9-******** 邮箱:haobeizhan@nwepdi.com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6号 联 系 人:曹志强 电 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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