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年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等委托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区百草路**8号成都智能信息产业园C****室 | **8,**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服务 | ****年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等委托监测服务 | ****年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等委托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 1、 付款条件: 按合同要求完成监测服务内容后,并提供正式检测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达到付款条件起 **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0.**%。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严格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全省服务性环境监测工作监管的通知》(川环发〔****〕**号)文件要求开展工作。4、按要求完成所有项目的服务工作和检测报告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 | 合格。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广市财采〔****〕**5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5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组织验收。广安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规程> | **8,**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长安、陈树云、汪巧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
地址:四川省邻水县鼎屏镇民生巷**号
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邻水县鼎屏镇云峰三巷
联系方式:****-******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
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