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公示开始时间:****年**月**日 |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 | ||||||||||
本秀屿区清塘大道北侧地块十一B项目施工监理(招标项目编号:E******************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秀屿区清塘大道北侧地块十一B项目施工监理 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 |||||||||||
一、评标情况 | |||||||||||
秀屿区清塘大道北侧地块十一B项目施工监理 | |||||||||||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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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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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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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认为评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相关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 |||||||||||
三、其他公示内容 | |||||||||||
评标委员会:陈仕晓、章凤、潘明明、林泽锋、陈莲;中标候选人业绩:瑞洋安置小区、美仑花园安置房(一期)、小洋祥和家苑第二标段工程、保障性住房湖边公寓。 | |||||||||||
四、监督部门 |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五、联系方式 | |||||||||||
招标人:莆田市新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8 电子邮件:**********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西路兴安名城C区5号楼**1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2 电子邮件:pthxzb****@**3.com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