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民辅警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诚升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街道三江路**号 | 1,**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诚升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批发服务 | 民辅警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 四川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为保障民辅警食堂生活需要,确保场所正常运转。需采购生活物资主要包括米、面、油、肉类、蔬菜、水果、蛋、奶制品、干调类、副食品等配送服务工作,具体采购品种、数量及金额以实际采购为准。 | 完全满足采购文件有关服务要求 |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服务期限到期或预算资金用尽合同自动终止。 | 完全满足采购文件有关服务标准 | 1,**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开新(采购人代表)、杨帆、郭喜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号)规定、按照拟代理采购项目的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进行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计划号:********************[****]****4;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监督电话:**8-********、**8-********、**8-********。4.本项目各类物资采用下浮率报价,但因系统固化原因,导致“中标(成交)金额”只能录入具体金额,无法录入下浮率,特此说明,本项目最终中标(成交)报价为:8%。5.结算方式: (1)供应配送服务期内,付款结算价格=月基准价×中标比例(1-下浮率)。(2)在合同执行期间,供应商报价的下浮比例不予调整。 (3)本项目最终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的物资数量和结算价格为准。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即:人民币******0元)。6.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服务期限到期或预算资金用尽合同自动终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黄许镇新龙村
联系方式:****-******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瑞吉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一路**号3栋1单元6层**0号
联系方式:**********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3
四川瑞吉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