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信财磋商采购-****-7 |
2、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应急管理局信阳市安全生产远程巡考设备设施建设(完善)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
5、评审日期:****年**月**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信财磋商采购-****-7-1 | 信阳市安全生产远程巡考设备设施建设(完善)项目 | 河南宇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工区路**号柴油机厂家属院1单元1层西侧 | 1,**8,**0.**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视频备份存储 |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DH-EVS****S | 1套 | ****0元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黄硕(业主评委)、张志勤、向忠旭。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无 |
收费金额: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各供应商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2、监督机构: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8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信阳市应急管理局 |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方式:****-******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百花中路 |
联系人::陈老师 |
联系方式:****-******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方式:****-******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