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XGL[GK]********-2
二、项目名称:林甸县城区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冬季清雪及垃圾处理服务项目(三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林甸县城区环卫清扫垃圾清运、冬季清雪、垃圾处理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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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誉鸣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大庆市林甸县东北街(永和家园2期)2-**-1.2-** | **,**3,**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林甸县城区环卫清扫垃圾清运、冬季清雪、垃圾处理服务项目):
服务类(大庆市誉鸣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清扫服务 | 林甸县城区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冬季清雪及垃圾处理服务项目 | 林甸县城区环卫清扫垃圾清运、冬季清雪、垃圾处理服务 | 满足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后三年,采取1+1+1签订方式(通过上一年考核方可续签一年合同;如考核不合格,立即终止合同)。 | 甲方单位每季度验收合格 | **,**3,**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叶枫(采购人代表)、边世明(采购人代表)、沈东新、姜明财、李红岩、赵荣南、李欣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元。由成交单位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报价时必须考虑并包括此部分费用),否则成交通知书不予发放,由于延迟领取成交通知书导致的后续事宜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即视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任务结束,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提出弃标或采购人原因取消项目后续工作的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项目取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供应商自行考虑此费用损失及风险,由此引起的责任由采购人及成交单位双方解决,与采购代理机构无关,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即为同意此约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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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林甸县城区环卫清扫垃圾清运、冬季清雪、垃圾处理服务项目 | ******.**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林甸县城区环卫清扫垃圾清运、冬季清雪、垃圾处理服务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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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誉鸣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通过 | **.** | 1.** | 8.** | **.** | 1 | 1 | |
湖南仁仁洁环境清洁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 | 1.** | 8.** | **.** | 2 | 2 | |
福州雪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 | 0.** | 8.** | **.** | 3 | 3 | |
徽环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 | 0.** | **.** | **.** | 4 | ||
黑龙江省宏佳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 | 0.** | 8.** | **.** | 5 | ||
大庆市久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 | 0.** | 8.** | **.** | 6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林甸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林甸县林甸镇邮政路西四段路南
联系方式:**********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火炬新街**号新兴产业孵化器4#楼B座**1室
联系方式:**********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2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