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大洋街道秀野路北侧、国庆村模具城东侧地块项目投资合作开发(重新招标)已公示完毕,期间无收到异议,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海市大洋街道秀野路北侧、国庆村模具城东侧地块项目投资合作开发(重新招标)
项目登记号:临招******9-1
监管部门: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备案号:临建招备[****]**0-1号
项目批准机关: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立项文件号:****-******-**-**-******
招标单位(招标人):临海市城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临海市大洋街道秀野路北侧、国庆村模具城东侧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临海市大洋街道秀野路北侧、国庆村模具城东侧地块项目位于临海市大洋街道,用地面积****8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代征道路面积****㎡;1.0<容积率≤1.1,具体详见规划条件;项目总建筑面积约******㎡(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0㎡,地下建筑面积约****0㎡),建设规模最终以有关部门审批为准(中标人报批前须报招标人备案),因此导致的工程量增减,中标人不得有异议或提出费用补偿。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投资合作开发、销售及运营、设计、建设(含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以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服务。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标段数:1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标底或预算:1、招标人投资收益:本项目以招标人投资收益作为投标报价进行竞争;投标报价时,要求投标人填报的招标人投资收益金额≥****万元,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备注:本项目工程费用和设计费不作为评标办法中商务分评审因素,投标人报价工程费用招标控制价为****0万元,最高限价为****5万元(招标控制价×**%),设计费最高限价为**5万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计划工期:项目合作期为合同签订至项目建设开发完成,且所有可售房产交付完成为止。根据本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建设期须在****年7月**日之前开工,并在****年7月**日之前竣工(经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后最长可延期1年)。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二、中标人
中标人:中林绿安(上海)科贸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上海华东房产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标价:********元
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陈会强
资格:高级工程师(房地产技术管理)
资格证书号:**C******7
项目设计负责人:张宗鸣
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证书号:**********2
项目施工负责人 :缪春雨
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资格证书号:京****************
三、联系方式
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临海市巾山中路**号
咨询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点:临海市东方大道8号
监管电话:****-********
招标单位(招标人): 临海市城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洪女士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临海市大洋街道总部商务区京商大厦9楼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
温馨提示:
1、中标通知书随本公告同时发出。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已可退回,你可以选择退回或继续留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于其它的项目(为了你我的方便,欢迎你在账户中长期保留一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保证金请使用网上保证退款流程及统一保证金退款收据。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您缴纳履约保证金及合同备案后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解冻。项目负责人及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在我中心已被锁定状态(不得用于其它项目),待本项目完工后凭竣工验收单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项目负责人与履约保证金解锁后方可用于其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