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洛宁政采磋商(****)****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宁竞磋-****-3 |
2、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宁县长虹路北段路灯采购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
5、评审日期:****年**月**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洛宁政采磋商(****)****号 | | 河南省泰贸照明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9号恒生科技园B-**号楼二楼**1室 | 1,**5,**0.**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元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肖广庆(组长)、董慧丽、金耀军(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号文《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收取,由中标人支付,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现金或转账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
收费金额:**,**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成交人应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当日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结果公告当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2、各供应商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本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被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若需邮寄, 交邮前应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财政局采购办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洛浦西路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商都路2号3楼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方式:**********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方式:**********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