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宜宾市金盾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天柏组团中坝A1-4-**地块上力、理想城5幢第**层1号 | **9,**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宜宾市金盾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便携式彩超 | 迈瑞 | M9 | 1(套) | **9,**0.** | **9,**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兴洪(采购人代表)、方宏、龙绪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收取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7号)等文件规定的招标收费费率,并下浮**%收取;招标代理费不足****元的按****元计取。
2.收取方式: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3 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政采贷”政策咨询电话:**8-******** 转**8。
3.请成交供应商及时到宜宾市公服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4.成交通知书领取事宜及发票开具联系电话:****-******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将军街**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公服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月江镇福旺路6号
联系方式:**********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7
宜宾市公服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