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洛采竞磋-****-1 |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洛阳市人防工程小型维修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
5、评审日期:****年**月**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洛直政采磋商(****)****号 | 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洛阳市人防工程小型维修项目 | 河南嘉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 **5 号院 ** 幢 2-**** | **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洛阳市人防工程小型维修项目 | 本项目维修方案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 **日历天 | 管亚东 | 豫************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李慧,张军,韦凌霄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
收费金额:6,**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均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2、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政府采购科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 ** 号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凯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与九都路交汇处中迈红东方广场 A 区公寓楼 **** 号 |
联系人:张女士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