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 : LBZC****-C3-****1-GTZB
二、 项目名称: 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租用新能源巡逻车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来宾市立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来宾市滨江北路**8号裕达大厦**层**号
成交金额: 人民币贰佰陆拾柒万叁仟玖佰叁拾陆元整(¥2,**3,**6.**)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名称: 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租用新能源巡逻车项目
服务范围: 采购租赁**辆“两座”和6辆“七座”新能源汽车服务,并提供配套租赁服务。
服务要求: 包含:1.提供保险服务;2.提供无忧维修、保养服务 ;3.充电桩服务;4.关爱服务;5.数据服务;6.车辆综合管理平台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 标准: 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服务 期 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 天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服务期限 自交付之日起3年。
五、 评审专家名单: 曾诚 、汤玲、韦晓燕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号)》的规定计算 所得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人民币贰万捌仟叁佰玖拾贰元整(¥**,**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ggzy.jgswj.gxzf.gov.cn/lbggzy/)、广西国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xgtzb.com) 。
2.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或广西国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3 .监督部门
来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 话:****-******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 来宾市麒麟路**6号
联系 方式 : 周荻,**********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西国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西山路**9号
联系方式: 丁工 , ****-******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丁工
电 话: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