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双流区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及综合分析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天津友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南开区宜宾道**号6号楼一层**2号 | 2,**8,**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天津友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 成都市双流区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及综合分析 | 我单位满足成都市双流区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及综合分析项目的服务范围 | 我单位满足成都市双流区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及综合分析项目的服务要求 |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2.本项目服务时间为三年(服务开始时间按验收通过后开始计算),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后,年度考核合格且有预算保障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本期合同到期后,如采购人未选择与供应商继续合作,供应商不得以此条款追究采购人的违约责任。服务起始时间自供应商完成设备安装及数据调试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试运行满**天后开始执行,第二年和第三年无试运行期要求。 | 我单位满足成都市双流区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及综合分析项目的服务标准 | 2,**8,**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鸿霆、杨寿渝、张少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承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1
2.采购品目:C********-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3.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联系电话:**8-********,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电视塔路2段**号
4.项目联系人:张健
5.总成交金额为:**4.8万元/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双流生态环境局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白衣下街**号
联系方式:**********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3门栋6楼2-1-**1-**5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8-********-****
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