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年锦江区第二批次道路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兴良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一街**5号两江国际2幢**楼****-****号 | **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兴良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年锦江区第二批次道路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 | ****年锦江区第二批次道路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 | 1、成交供应商须确定1名固定的项目负责人(非驻场人员),负责参与项目的日常事务联系,并协调、督促具体项目组工作;固定1名及以上造价专业人员驻项目现场。 2、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原则,依法独立、公正的执行业务,遵守职业道德及保密原则。 3、成交供应商从事受托项目咨询的专业技术人员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声明,实行回避。 4、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违反规定发生违纪行为或出现严重差错或故意提供不实、内容虚假的成果文件,产生的相应后果,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成交供应商及其审核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并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并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2、咨询服务符合《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中施工阶段的有关规定; 3、咨询意见应坚持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 4、建立满足咨询合同要求的过程控制服务台帐、日志; 5、成果文件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的相关要求。 | **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瑶(采购人代表)、杨元伟、刘华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规定收费标准下浮**%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监督电话:**8-********,地址:成都市锦江区莲桂西路**3 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锦江区市政设施养护中心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海椒市街世联商厦6楼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号盛大国际2栋**3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阚先生
电话:**8-********
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