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年度广告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宸旸文化传播(成都)有限公司 | 成都市成华区新怡路**号1栋**层7号 | **9,**7.**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年度广告服务):
服务类(宸旸文化传播(成都)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广告宣传服务 | ****年度广告制作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1、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发出的制作需求通知后(通知形式包含但不限于电话、微信、QQ、邮箱等方式),在3个工作日内将产品制作完成并配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进行安装。 ★2、供应商提交的全部设计成果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并使用,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设计方案或最终成果用于其他任何项目。 3、供应商需协助采购人对本项目所涉及的产品进行布置、安装。 4、售后服务: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设立不少于一名专职人员提供7***小时售后服务(至少包括产品布置安装后故障或质量问题售后响应及处理、解决采购人临时制作需求)。 5、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拼错版面、图文不清楚等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并要求供应商在限定时间内重新制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或合同金额履约完成,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就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也一并终止。 | 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 **9,**7.**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汪姌姣、邓泽祥(采购人代表)、姚晓清、王华蓉、卢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及采购文件规定,由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品目:广告宣传服务;
监督管理办公室: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联系电话:**8-********;联系地址:成都市双流区电视塔路2段**号
采购计划备案号:********************[****]****9;
最高限价:******.**元,最高限价:******.**元。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服务范围: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人指定地点)。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实小路**9号
联系方式:阙老师 **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号2栋**层1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0/李女士**********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李女士
电话:**********0/**********0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