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城县四庄乡青山水库边三处地质灾害点防治工程(二标段)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TCZX-******ZC-******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7
三、项目名称
通城县四庄乡青山水库边三处地质灾害点防治工程(二标段)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甘肃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9号
中标(成交)金额:**9.8(万元)
工程类 |
名称:通城县四庄乡青山水库边三处地质灾害点防治工程(二标段) 施工范围:详见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完成 项目经理:王宝清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贰级建造师甘************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谢勇,甘努力,宋颂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
2、评审地点: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银山广场旁,通城县便民服务大厅五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7号文的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支付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2、收费金额:1.****(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通城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中标通知书领取地址:咸宁市国际大厦A座**楼****室。
3、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评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依照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qq.com。
4、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通城县隽水镇秀水大道**0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国际大厦 A 座 ** 楼
联系方式:**********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霞
电话:**********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