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F-LWZC******************-1
二、项目名称: 市检察院食堂委托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连云港市裕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南极北路**号
中标金额: 肆佰柒拾伍万叁仟壹佰柒拾 元整(¥ ******0 .**)
四、 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 市检察院食堂委托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为了保障本单位用餐需求,引进专业的食堂管理队伍为本单位提供早、中、晚餐及接待用餐等服务
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 三年(合同约定时间起算)
服务标准 :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郇雁(组长) 、 宋兴元 、 徐华、沈静、李道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苏招协【****】**2号文”(服务类)收费标准下浮**%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号
联系方式: **********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卓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龙河南路**号-A-**4室
联系方式:李工 **********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宋先生
联系电话: **********5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年 9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