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HSSC[GK]******1
二、项目名称:顺昌县医院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厦门昇弘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8号**1室A** | **8,**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顺昌县医院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采购):
货物类(厦门昇弘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1-1 | 光电测量仪器 | 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 | 索维 | SW-**** | 1 | 套 | **8,**0.** | **8,**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易才进 |
评审专家: | 祖若仙 、 肖邦松 、 祖丕稳 、 陈红玉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2)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昌支行;帐户名称: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帐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顺昌县医院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采购:****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顺昌县医院
地址:顺昌县双溪街道龙山路**号
联系方式:**********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顺昌县中山中路2号二楼
联系方式:**********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玲丽
电话:**********1
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