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朱衣镇三塘和仙女村人居环境改善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 ****年5月9日至****年5月**日)
项目标段名称 | 奉节县朱衣镇三塘和仙女村人居环境改善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 | ||||||
项目编码 | **********************1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奉节县朱衣镇人民政府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拓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重庆宁州建设有限公司 | ******3.** | **0日历天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曹明国 | 二级建造师 | 渝**************** | ||
第二名 | 重庆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0.** | **0日历天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焦科福 | 二级建造师 | 渝**************** | ||
第三名 | 重庆大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 | **0日历天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董加平 | 二级建造师 | 渝****************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宁州建设有限公司,企业资质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资质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重庆大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资质合格。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1、重庆和宇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身份证扫描件号码与填写的身份证号码不一致,不满足招标文件 A-7 投标人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的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重庆彼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函的质量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A-**工程质量第 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和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均合格。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奉节县朱衣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覃建华,联系电话:**********0)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奉节县朱衣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重庆拓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