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新民市税务局胡台新城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3号峰景国际商务会馆**6)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SW****CG**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民市税务局胡台新城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新民市税务局胡台新城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维修改造范围包括:围护系统、装饰装修系统、给排水系统、供暖系统、电气系统、智能化系统。维修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 年6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以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3号峰景国际商务会馆**6)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领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3号峰景国际商务会馆**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网络购买招标文件请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到wxzb****@**3.com,邮件主题备注“***项目”报名资料,并电话确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新民市税务局
地址:新民市民族街3号
联系方式:唐进 **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3号
联系方式:戴玮 **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玮
电 话: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