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营口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车辆项目(二)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6楼**6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D-**-**
项目名称: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营口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车辆项目(二)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营口市消防救援支队采购**辆前突皮卡车,随车器材包括干式水域救援服、机动链锯、激流救生衣套装(含**0N浮力激流救生衣抛绳包牛尾绳割绳刀潜水手电)、救生圈、湿式水域救援服、手抬机动泵、手提式强光照明灯、橡皮艇、移动发电机,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0日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6楼**6
方式:现场领取/通过邮件形式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6楼**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本项目报名须提供的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以上证件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材料格式详见附件。
(通过邮件形式获取需对上述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后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邮箱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在发送邮件后与项目负责人电话确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营口市老边区渤海大街东**3号
联系方式:柳先生/**********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B座6楼**6
联系方式:刘思怡/****-******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思怡
电 话: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