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梅里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监理
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澄清内容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2项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更正为: ****年**月**日-****年**月**日(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此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注: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未仔细阅读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等其他原因,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
监督部门: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邵主任
电 话:****-******4
招 标 人: 黑龙江梅里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广澳华府人才大厦三楼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8
招标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6号
联 系 人: 肖女士、赵女士(业务7部)
电 话:****-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