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
****年兴凯湖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三标段
(项目编号: SLSG****G**************2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鸡西市水务局以文件鸡水复〔****〕6号文件批复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财政资金**.**%,自筹资金5.**%;招标人为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大荒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 配电工程(自动量 水 测 控 站供电) ,其中电力变压器 **台、导线架设**.**千米、电杆组立**6基、电力电缆6.3千米等 。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施工地点 : 黑龙江省鸡西市兴凯湖灌区。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年6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6月**日。
2.4质量要求: 合格 。
2.5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 ******0.**元
2.6本项目共划分 6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1) 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
(2) 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证承装叁级、承修叁级、承试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
(3) 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注册到本企业)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加盖公章 )。须提供(****年3月-****年4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4)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须按《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号)规定配备。
( 5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条的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年5月1 6 日 ** 时**分至****年5月2 2 日 ** 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6月6日9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年6月6日9时**分。
5.4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5.5开标地点: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裴德镇农垦牡丹江管理局局直
联 系 人: 孟先生
联系电话: ****- ******3
招标代理机构:北大荒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号
联 系 人: 申先生
联系电话: ****-********
监督部门: 鸡西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 ****-******2
北大荒招标有限公司
**** 年 5 月 ** 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