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大塘港防洪排涝库岸整治(三期)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及**% ,项目法人为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方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大塘港。建设规模:本工程治理范围堤岸总长度****m,整治总长度为****m。包括新桥狮子山段**5m、宁海隔洋塘段****m以及定塘段****m,剩余**2m保持现状。标段:1个。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万元。本标段招标范围为象发改备案项目代码****-******-**-**-******范围内大塘港库岸整治,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相应概算投资约****.**万元;计划工期**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含图纸)和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育才路**6号
联系人:俞潜
联系电话:**********6
招标代理:浙江方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西街道迎恩路**1号
联系人:郑梦诗
联系电话:**********7
监管部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