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秀山县****年高标准农田 已由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以 渝农(****)**号 批准建设 ,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 项目法人 为 秀山县佳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秀山县佳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 项目 的 施工 +运营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兰桥镇新华村、正树村、巨龙村和寨瓦村;梅江镇八幅村、邑中居委和关田村;钟灵镇凯贺村、秀田村和新厂村以及清溪场街道的格维村和上屯村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1 ) 实施规模面积****0亩(其中新建****亩、改造提升****亩)。
( 2 ) 田块整治工程。缓坡整治****.**亩,梯田整治**2.**亩,梯台整治**0.**亩,条格田整治**1.**亩,恢复地类整治**.**亩,新建3.0m宽土质宜机化通道 ****米。
( 3 ) 地力提升工程。增施有机肥****.**亩。
( 4 ) 灌溉与排水工程。新修蓄水池4口,新修取水点1座,新修灌溉沟渠5.**6千米,整修灌溉沟渠2.**8千米,新修灌溉管道2.**7千米,新修管涵**座,新修箱涵1座,新修排水沟**.**6千米,整治排水沟3.**7千米。
( 5 ) 田间道路工程。新修机耕道**.**5千米,整治机耕道**.**4千米,机械进出土质通道3.**6千米 。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万元
2.4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工程施工、项目运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重庆市秀山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和现代农业产业运营
1、 施工部分 : 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图所设计的内容、竣工图编制、配合竣工验收、档案移交、质量保修以及配合办理新增耕地水田指标验收入库。
2、 运营部分 : 由各标段中标人 全面负责各标段区域 高标准农田建设 及运营 ( 运营期限为**年 ) ,自行承担土地流转费。中标人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流转、公司加农户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促进项目区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带动周边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和持续稳定增收。
本次招标的5个标段须按(渝农发【****】**2号)文件进行利用具体要求为:采取粮油轮作、种养循环、水旱轮作等产业发展模式,不断提效稳粮、扩面增产,每年达到两季以上。
2.5 工期要求: 工期为 **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 个月 , 运营期为 **年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五 个标段。
标段 | 项目地址 | 建设规模(亩) | 最高限价(元) |
1 | 兰桥镇寨瓦村、巨龙村 | ****.5 | ******4.** |
2 | 兰桥镇新华村、正树村 | ****.6 | ********.** |
3 | 钟灵镇 | ****.** | ******5.** |
4 | 清溪场街道 | ****.** | ******6.3 0 |
5 | 梅江镇 | ****.** | ******5.5 0 |
2.7 其他: 一个投标人可对上述 五 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如取得前一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不得成为后续标段中标候选人(开评标顺序为一至 五 标段依次开评标) , 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放弃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排名相应顺延或由招标人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秀山县佳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秀山县平凯街道香林南路**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中渝都会首站4栋**0 |
联系人: | 周老师 | 联系人: | 王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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