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徐告字【****】**号)
****年5月**日
经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批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水区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及河北泰和拍卖有限公司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强度 | 保证金 (人民币) | 起始价 (人民币)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
徐****-**号 | 徐水区宏兴路北、文化路南、经十三街西、聚源大街东 | ****9.**㎡ (合**.**亩) | 居住用地 | **年 | >1.0,≤2.0 | ≤**% | ≥**% | ≤**米 | ****万元 | ****万元 |
徐****-**号 | 徐水区宏兴路南、光明路北、福源街西、聚源大街东 | ****7.**平方米(合**.**亩) | 居住用地 | **年 | >1.0,≤2.0 | ≤**% | ≥**% | ≤**米 | ****万元 | ****5万元 |
徐****-**号宗地具体规划指标要求按照《规划条件》保定市徐水区(****)**9号文件执行。
徐****-**号宗地具体规划指标要求按照《规划条件》保定市徐水区(****)**8号文件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5月**日至****年6月**日(工作日时间上午9:**至**:**,下午**:**至**:**)到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5月**日至****年6月**日(工作日时间上午9:**至**:**,下午**:**至**:**)到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6月**日**时**分。缴纳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要求,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河北泰和拍卖有限公司在****年6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为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不少于**日,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各宗地的挂牌时间为:
地块编号 | 起始时间 | 截止时间 |
徐****-**号 | ****年6月**日**时**分 | ****年6月**日**时**分 |
徐****-**号 | ****年6月**日**时**分 | ****年6月**日**时**分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法定节假日不受理申请和报价。
3、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出让底价。
4、本次挂牌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 www.landchina.com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发布。
5、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水区分局、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8联系人:张女士
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