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施工 招标
澄清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安平县****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施工招标(招标编号:HXZB****-T1-****4-**1)进行 澄清 如下:
本项目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相关内容变更为: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 ****】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
本 项目 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投标保证金内容的,均不做要求。
其他内容不做更改。
招标人:安平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 4 年 0 5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