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天凝镇镇东村公共服务设施用房项目(项目名称)已 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项目代码:****-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0%,项目业主为 嘉善县天凝镇 镇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 嘉善县天凝镇镇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 嘉兴市华信工 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天凝镇镇东村公共服务设施用房项目(标段名 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万元,工程概算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万元,建 设规模: 天凝镇镇东村公共服务设施用房建设,总项目占地面积约**亩,总建筑面积****.**平方 米,单跨跨度**.**5m,建筑高度**.7m,建设地点: 天凝镇镇东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 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 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 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 ?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年1月1日以来在投标单位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一 个单项合同工程造价**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 案表)的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和工程造价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 )为准,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及施工合同,以上材料缺一 不可。 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体现工程造价的,须同时提 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 签署的工程资料,如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无项目负 责人姓名的,以施工合同中项目负责人为准。如上述材料均无法证明项目负责人身份的,须同时提供 业绩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佐证材料。。 (三)其他: 3.8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 ﹞**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 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2)依据《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B **/****-****)规定,本项目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人数不少于1人。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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