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水河流域湟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提标建设项目(二期)设计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湟水河流域湟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提标建设项目(二期)设计已由西宁市湟中区财政局以湟财字【****】**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宁市湟中区水利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西宁市湟中区水利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湟中区
(2)规模:在西宁市湟中区污水处理厂尾端,新建尾水净化湿地二期工程,潜流净化区建设面积**.**亩,其中的有效面积为**.**亩,并配套建设从污水处理厂至尾水湿地潜流净化区尾水输送管网3.**7公里,新增人工湿地处理尾水能力0.9吨/日。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市政乙级](含)以上资质,/资格,投标人自****年以来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年**月**日0:**时至****年**月**日**:**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纸质标)。。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西宁市湟中区水利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李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2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市湟中区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裕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西宁市湟中区鲁沙尔镇通宁路**2号 |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B座8楼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常女士 | 联系人:吴先生 |
电话:****-******5 | 电话:****-******2 |
传真: | 传真:****-******2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