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编号 | 吉林市-GY-ZL[****]**8号 |
项目名称 | ****年吉林市船营区露天市场(5个日市)经营管理权分零出租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吉林市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4.****万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http://www.jl.gov.cn/ggzy/gycq/gppl/ |
资产出租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吉林市-GY-ZL[****]**8号
项目名称 | ****年吉林市船营区露天市场(5个日市)经营管理权分零出租 | ||
项目编号 | 吉林市-GY-ZL[****]**8号 | 披露公告期 | ** 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年**月**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年**月**日 |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 ****年5月**日至****年5月**日 |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以实际到账为准) |
标的展示联系人 | 陈先生 | 电话 | ****-********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杨女士 | 电话 | ****-********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交易系统网址 |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 ||
交易系统咨询联系人 | 新点技术咨询 | 电话 | ********** |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吉林市产权交易中心: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 ****年吉林市船营区露天市场(5个日市)经营管理权分零出租 项目通过 吉林市 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 网站公开发布招租信息,请予审核。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中心视情况 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本次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我方委托中心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承租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 : 吉林市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二、出租标的简况
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是 ☑否 |
是否 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 是 □否 |
出 租 条 件 及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
转让条件: (一)意向竞买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独立对外承担民事及其他责任的公司制企业。(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二)公司经营范围应包含“露天市场经营管理”相关项,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内设机构及员工齐备。外省市企业参与报名的,须在吉林市设有分公司,利于及时沟通、解决相关问题。(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三)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经济纠纷、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履行本项目的情况。(竞买方须提供“天眼查”手机APP“法律诉讼”项中作为被告承担责任的情况截图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查询的记录截图等有关材料) (四)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意向竞买方须提供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须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露天市场实际管理经验。 (六)意向竞买方须提供年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商品追溯、诚信经营、摊位规划、经营秩序、卫生保洁、停车诱导、从业人员管理、硬件设施投入、设施维护及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方案。 (七)意向竞买方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数量的从业人员(按照市场面积,每**0平方米范围内不低于1人),从业人员不得临时雇用,须通过劳务派遣或与用工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等形式聘用;且从业人员不得有前科劣迹。(以劳务派遣协议或用工单位直接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为准) (八)意向竞买方在本项目五个市场(日市)内,报名参与竞买仅限一个市场。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不得挂靠;竞买成功后不得转包、分包,不得对外出借。 (十)最终受让方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免费为市民及业户提供便民服务台、休息区、灭火器、防污垫、垃圾桶等,且垃圾实行分类处置。 (十一)在同等条件下,市场原经营管理者享有本市场优先竞买权。 (十二)受让方须遵照物价主管部门及评估机构收费指导价,向本市场内业户收取摊位费,不得擅自或变相加价;不得损害市场内业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收费指导价格如下: ****年船营区五个市场(日市)经营管理费收费指导价 1、临江日间市场,市场面积****.**(平方米),摊位数**8,商业性摊点收费指导价 格2元/日.平方米。不含地上商业性摊点等租金或折旧费用。 2、庆丰日间市场,市场面积****.**(平方米),摊位数**2,商业性摊点收费指导价 3、朝阳新村日间市场,市场面积****.**(平方米),摊位数**,商业性摊点收费指导价 4、致和日间市场,市场面积**8(平方米),摊位数**,商业性摊点收费指导价 5、黄旗街日间市场市场面积**6(平方米),摊位数**,商业性摊点收费指导价 (十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经营管理标准。 (十四)“江城集市”管理品牌试点日市受让方必须无条件的,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成交价款额外的附加投资项目。(具体内容以合同为准) (十五)露天市场经营路段如遇城市建设、规划调整、重大活动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情况,最终受让方应无条件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令,调整经营管理活动时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十六)意向竞买方在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本项目竞买资格,登记保证金不予返还;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七)竞价成功后,各个标的评估费用由该受让方承担,评估费应交到“评估公司”指定账户。5个日市评估费用分别为:临江日间市场****2元;庆丰日间市场****0元;朝阳新村日间市场****0元;致和日间市场****元;黄旗日间市场****元。 (十八)本标的承租方须向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4%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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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名称 | 吉林市船营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 |
基本情况 | 住所 |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望云街**5号 |
法定代表人 | 孙宏利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
经济性质 | 9 | |
内部决策 情况 | 以下决议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政府****年第5次常务会议 | |
出租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名称 |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政府 |
批准内容 | 同意临江日间市场、庆丰日间市场、朝阳新村日间市场、致和日间市场和黄旗街日间市场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网络竞价。同意并执行市执法局指定评估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吉方正评报字(****)第**5号),确定进入公共资源平台进行网络竞价的起拍价分别为:临江日间市场**1.****万元、庆丰日间市场**.****万元、朝阳新村日间市场**.****万元、致和日间市场9.****万元、黄旗街日间市场5.****万元。 |
四、交易条件
交 易 条 件 | 公 告 期 | ** 工作日 | ||
限时报价周期 | ** 秒 | |||
挂牌底价 | **4.**** 万元 | |||
挂牌底价对应租期(月) | 详见明细表 | |||
价款支付方式 | ☑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 |||
公告期满,如未产生意向承租方 或在报价期内没有有效报价的 | ☑信息发布终结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其他 | |||
与出租相关 其他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承租。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 证 金 账户信息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保证金账号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吉林市-GY-ZL[****]**8号**1 | 临江日间市场 | [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 | **.0 | |
吉林市-GY-ZL[****]**8号**2 | 庆丰日间市场 | [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 | **.0 | |
吉林市-GY-ZL[****]**8号**3 | 朝阳新村日间市场 | [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 | **.0 | |
吉林市-GY-ZL[****]**8号**4 | 致和日间市场 | [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 | 3.0 | |
吉林市-GY-ZL[****]**8号**5 | 黄旗街日间市场 | [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 | 2.0 | |
保 证 金 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 是 □否 | ||
交纳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交纳方式 | 以在系统注册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卡转账(不接受他人代付款) | |||
保证金账户信息 | 保证金户名:吉林市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 | |||
保证事项 | 1.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 出现下列情形时,出租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意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A.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中心损失的; B.意向承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C.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D.承租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E.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中心造成损失的。 F.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 |||
处置方法 | 1.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承租方所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 3.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中心相关服务费用后,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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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租明细表
(附表)
资产出租明细表
(房屋土地)
序号 | 出租资产名称 | 权证号 | 坐落位置 | 目前状况 | 出租面积(㎡) | 证载用途 | 出租期限(年) | 挂牌价(万元) | 挂牌底价对应租期(年)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租金交纳方式 | 租金调整约定 | 标的交付时限 | 附属设施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限时报价周期 (秒) | 备注 |
1 | 临江日间市场 |
| 吉林市船营区新立胡同(西起解放西路辅路,东至新立胡同终点)、泰和胡同(北起泰和小区9号楼南侧铁硼,南至新立胡同) | 正常经营 | ****.**平方米 |
| 1年 | **1.****万元 | 1年 | **.0 | 一次性付款 |
| 成交后**个工作日内 |
|
| ****-**-** **:**:**到****-**-**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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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庆丰日间市场 |
| 吉林市船营区吉太胡同(西起船营区第十一小学北门,东至珲春街) | 正常经营 | ****.**平方米 |
| 1年 | **.****万元 | 1年 | **.0 | 一次性付款 |
| 成交后**个工作日内 |
|
| ****-**-** **:**:**到****-**-**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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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朝阳新村日间市场 |
| 吉林市船营区北极街东侧边石以上(北起莲山路,南至金汇豪庭南门) | 正常经营 | ****.**平方米 |
| 1年 | **.****万元 | 1年 | **.0 | 一次性付款 |
| 成交后**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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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到****-**-**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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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致和日间市场 |
| 吉林市船营区岭前胡同两侧边石以上(友好小区9号楼楼体西侧立面起,友好小区8号楼楼体东侧立面止),民族胡同东侧边石以上(北极嘉园**号楼北侧楼体立面起,北极嘉园**号楼南侧楼体立面止),越山西路北侧边石以上(越山西路站桩东侧起,在建工程大门西侧止) | 散摊 | **8平方米 |
| 1年 | 9.****万元 | 1年 | 3.0 | 一次性付款 |
| 成交后**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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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到****-**-**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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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黄旗街日间市场 |
| 吉林市船营区黄旗街西侧边石以上(汽标小区环卫楼南侧楼体立面起,汽标小区城管1号楼北侧楼体立面止) | 散摊 | **6平方米 |
| 1年 | 5.****万元 | 1年 | 2.0 | 一次性付款 |
| 成交后**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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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到****-**-**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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