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经梧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公告号 |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规划指标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建筑系数 | |||||||||
梧土告字〔****〕6号 | 梧拍〔****〕**号 | 南岸高旺片区D—**—**号地块 | ****5.**平方米(折合**.****亩) | 商业用地(零售商业、餐饮、旅馆用地) | ** | ≤1 | ≥**% | ≤**% | ****0 | **** | **万元及其整数倍 |
其他规划设计条件详见宗地出让文件。
二、相关时间。
公告时间:****年5月**日至****年5月**日;
拍卖时间:****年 6月3日**时**分;
拍卖报名截止时间:****年6月1日**时**分;
注:本期地块拍卖相关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时间为准。
三、出让方式:采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梧州)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网址:http://**2.**3.**0.**2:****/GgzyjySSO/login/oauth2login?PlatformCode=E**********。
四、竞买申请人在参加竞买前需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指南: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五、竞买资格及要求
除近3年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或其他不良记录的用地者(包括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及法律另有规定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既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竞得人必须将竞得地块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开发建设,在整体开发完成前,不得办理土地分割登记。
六、在报名期间,竞买申请人凭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竞买报价资格的竞买申请人,可参与网上交易系统的报价竞买活动。
七、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具体要求、网上竞买办法详见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请自行下载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地址:梧州市银湖南路2号
咨询电话:(****)******5
梧州市自然资源局
****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