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峡阳镇污水管道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二)
本次答疑作为延平区峡阳镇污水管道建设项目(招标编号:E******************1)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补充通知为准。
一、因原项目甲供材料一览表与招标控制价不符,现将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5月**日 **:**现变更为****年5月**日**:**,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同步顺延至递交投标文件前一个工作日下午**:**:**(以银行到账为准)。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年5月**日9:**现变更为****年5月**日**:**。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元(含暂列金******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甲供材料费******9元)元现变更为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元(含暂列金******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甲供材料费******7元)元。
三、变更后的招标控制价文件、控制价编制说明及甲供材料一览表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yp)本项目补充通知附件内下载。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峡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年5月**日